有很多客户都会问同一个问题:你们鲜一百配送公司怎么配送的?当听到这样的疑问时,我们需要更多的关于配送的流程及运营方案告知我们的客户。
首先在分析蔬菜食材供应链质量安全风险现状之前,有必要对目前蔬菜食材供应链的不同组织模式进行简要介绍。传统的蔬菜食材供应链以批发市场为界分为两部分,一是“生产一流通”环节,即从农户到批发市场;二是“流通一消费”环节,即从批发市场到消费者。随着农业的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很多农业企业纷纷采用“公司一基地一农户”“基地一农户一公司一超市”等多种形式的供应链结构,以龙头企业为主形成一个小范围的供应链系统,这些新兴的组织模式随着龙头企业的壮大而发展迅速。我国蔬菜食材供应链的组织模式主要分为四类:“批发商+农户为主导的模式、“农户+中介组织为主导的模式、“纵向一体化”为主导的模式以及以“农超对接”为代表的新兴模式。
3.1.1“批发商+农户”为主导的模式
这是一种传统的蔬菜食材供应链模式,也是我国目前所占比例最大且最为普遍的一种蔬菜食材供应链组织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生产与销售之间主要通过各地蔬菜食材批发市场连接,批发商在其中扮演核心蔬菜食材供应链质量安全风险现状分析。每到蔬菜食材收获的季节,蔬菜食材产地的运销户(或运销协会)和外地的批发商将蔬菜食材收购集中,然后运到批发市场(产地批发市场或者是销地批发市场),最终通过农贸市场等零售终端到达消费者手中。批发商与农户之间没有合同,没有固定的交易关系,他们之间是自由交易。
“批发商+农户”为主导的供应链组织模式中,批发商是整个系统的核心。市场的信息来源和发布都掌握在批发商的手中,价格主要是在批发市场内形成。这种模式中的农户、批发商和零售商之间是完全的买断关系,交易双方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议价成本高等问题。这种极为分散的生产与销售结构,决定了批发商或运销商等无法有效地将需求信息,如生鲜蔬菜食材的口味、外观和需求时间等传递给农户,更谈不上对农药残留等质量安全方面的因素进行控制和指导。因此,该模式下生产销售的蔬菜食材往往质量不均,质量安全缺乏保障,供应不稳定,消费需求也不确定。然而,这种供应链模式所生产销售的蔬菜食材产量却占到蔬菜食材总产量的90%左右。
农户+中介组织”为主导的模式
这一模式的中介组织可以分为一般中介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两种。其中一般中介组织的特点是其主体不是农户,其利益独立于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由农户参与组成,主要代表农户的利益,而这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两条基本原则。“农户+中介组织”模式可以表示为中介组织+农户+中介组织+(加工企业)+(批发商)+(零售商)。
蔬菜食材供应链质量安全风险控制研究
1.一般中介组织模式
一般中介组织的主体是非农户,可以是当地的农资提供商。一般中介组织满足一些条件,即能够利用本地化的信息优势和大量分散的农民进行交易。相对于下游的加工企业,一般中介组织和农民进行交易的成本更低,对农民的种植活动进行监控的成本也更低。一般中介组织减少供应链中农户和加工企业两个节点间的联系成本,可以为蔬菜食材供应链创造更大的价值。
2.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体主要是农户,农户得以从供应链的3个单独的节点获得利益。合作社出现在农户的上游时,其职能是为农户提供种子等要素投入品;合作社出现在农户下游时,其职能是收购农户生产的蔬菜食材;合作社还为农户的种植活动提供技术指导,对种植过程进行品质监控。一般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具备以下3个条件:第一,合作社具有盈利的潜力;第二,存在具有企业家才能的农户;第三,较高的农户收入水平和农村金融发展水平
3.纵向一体化”为主导的模式
这种模式具体有两种形式,如图3-2所示:一种称为完全纵向(垂直)一体化,即由公司采用“反租倒包”模式租用土地,雇用农民,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种植;另一种则类似于“公司+农户”模式,不过公司只与规模较大的农户签订合同,使其成为公司的合同农户,而且签订的合同期限较长,关系较稳定,管理更为严格。无论采用哪种形式,公司一般都严格实行农田管理和操作规范,实施农田生产档案制度和可追踪系统,并实行统一下达种植计划、统一供应种苗、统一供应药肥、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检测监控、统一收购加工。公司一般都经过了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这种模式的特点为:供应链的各参与主体是一种伙伴关系,有共同的利益。他们频繁地交换信息,互相沟通和磋商,提供技术支持,有时采购商还与其供应商共同投资。